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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文化:拟委托表决权并进行定增,实控人将变为浙江省财政厅

时间:2020-07-1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鹿港文化7月10日晚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公告。公告显示,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 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签订了《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文龙先生及主要股东缪进义先生与浙江文投签订了《钱文龙、缪进义与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8,923,722 股股份和47,499,404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江文投行使。若本次权益变动顺利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钱文龙先生变更为浙江文投,实际控制人将由钱文龙先生变更为浙江省财政厅。
  鹿港文化表示,2020年7月10日,鹿港文化、钱文龙、缪进义与浙江文投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收购人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接受表决权委托及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投资上市公司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1)原股东钱文龙、缪进义与收购人签署《钱文龙、缪进义与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66,423,126股股份(对应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18.64%的股份)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权等非财产性的股东权利)委托给收购人;(2)收购人与上市公司签署《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公司按不超过目前股本30%的数量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人全额认购即认购267,817,489股股份。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收购人对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如下: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37.4170%的表决权,其中持股23.0769%,接受表决权委托14.3401%。
  公司提醒,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林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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