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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常年外出,开州男子猥亵性侵两个女儿被撤销监护权

时间:2017-12-21    点击: 次    来源:腾讯新闻    作者:重庆检事儿 - 小 + 大

      “从那一天起,我的生活彻底被改变,我的快乐不在了,我的梦想不在了,我的爸爸也不在了。”
      当律师在法庭上念出女孩萌萌(化名)的信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沉默了。他们难以想象,这个未成年的小女孩究竟遭遇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才会写下这样一封信。随后,法官敲击了法槌,当庭宣判撤销萌萌父亲张强(化名)对两个女儿的监护人资格,这也成为了开州首例撤销监护权的案件。
      而这一切,都源于2017年2月2日的一起特殊报案。
案件回顾
       那一天,公安局来了一对前来报案的母女。女孩儿就是萌萌,她神色慌张、紧紧地依偎在母亲刘芳(化名)身边。在母亲和民警的安抚下,平静下来的萌萌开始慢慢叙述自己的遭遇——她和妹妹遭遇了父亲张强(化名)的多次猥亵和性侵。
      由于刘芳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张强和两个年幼的女儿。几年前,张强对大女儿实施猥亵,后发展为性侵,之后,同样的悲剧在小女儿豆豆(化名)身上又一次上演。
      母女三人的遭遇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愤怒。2017年6月20日,该地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将这起恶劣的案件线索移交至民行科,并由其于6月22日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刘芳于同日向当地检察院申请离婚纠纷支持起诉,并申请撤销张强监护人资格支持起诉。
      在庭审现场,公益律师读了来自萌萌和豆豆的亲笔信。两个年幼的孩子在信件上恳切地希望撤销父亲的监护权,“和妈妈组成新家,我们想要重新开始生活”。在庭上,刘芳自责于自己没有好好保护两个女儿,“以前,我不在家,女儿们吃了太多苦,等我回家后,我要尽到妈妈的责任,和我的女儿们好好生活。”

      2017年8月14日,法院采纳了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当庭宣判撤销张强对两个女儿的监护人资格。
      但刘芳身有残疾,独自抚养两个女儿存在一定困难,孩子们今后的生活和教育得不到有力保障。如何帮助母女三人走出阴霾,重拾生活希望,也成了案件承办检察官的工作重点。
      一方面,案件承办检察官针对法律运用问题向他们进行耐心解释。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减少消极影响。还联系了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另一方面,针对被害人监护人残疾、收入低的情况,民行检察部门在案件办结后,联系了团委、残联、被害人所在地政府等,对其办理低保、进行救助,解决了实际困难。

当家庭不再是温暖的庇护所
而成为孩子们噩梦来源时
检察官也早已不是
单单为办案而存在的独立因子
为被害人提供救护、帮扶
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提供指明灯
这是检察职责的外延
更是检察道义的彰显
检察官释案说法
嘉宾:陈莹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员额检察官。
七种情形可撤销监护人资格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七种情形可撤销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但是《意见》也规定,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因性侵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正符合不得恢复监护人资格的情况。
检察官小贴士
      在家庭教育中,对男女意识的培养、对预防性侵的有关知识的传授尤为重要。
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要比其他教育困难得多。因为要让他们意识到防性侵的重要性、了解性暴力事件的严重性,又要避免给他们造成心理阴影。
幼儿园阶段
    价值不用说得太多,也不用去吓唬孩子,需要告诉孩子:“如果有人摸了你的背心和裤衩覆盖的地方,你要回来告诉爸爸妈妈。”
小学阶段
    告诉孩子背心、裤衩遮盖的部位就是隐私部位,不可以随便让人看和碰。告诉孩子要勇敢拒绝。可以在洗澡时候告诉他们,身体哪些部位不要让别人随便碰。不是因为它肮脏或是忌讳,而是因为他们的私密性。告诉孩子如何安全保护自己。让医生做体检或者诊疗,要在家长、老师、护士等其他人的陪护下。这个前提不可或缺。如果孩子再大一点,懂得反抗坏人时,你可以告诉他,如果没法反抗,实在逃不掉的时候,先默默地记住对方长相特点,以保护自己生命为第一。
孩子受到性侵害后怎么办?
    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就医。
    注意保存好孩子受害时的衣物证据,不要马上让孩子洗澡。
    不要寻求私下和解赔偿。侵害者得不到制裁,将会有更多孩子受伤害。
    案件处理过程中,对孩子的隐私进行保护。
    安抚孩子,告诉他们:这不是你的错,我们都爱你!
    必要时可求助心理医生,确保他们能够摆脱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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