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港媒: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支联会”成员邹幸彤第四次申请保释被拒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香港“橙新闻”消息,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因拒绝按国安处要求递交资料,多名成员先后被拘捕,该组织副主席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及“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两罪,不准保释。邹幸彤今日(11日)在西九龙法院第四次申请保释复核,被法官罗德泉拒绝。 报道称,邹幸彤今日没有法律代表,自行陈辞。首案控罪称,邹幸彤与李卓人、何俊仁于去年7月1日至今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此案将于10月28日再审,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支联会”安排代表。 次案控罪则称,邹幸彤与4名“支联会常委”梁锦威(36岁、葵青区议会主席)、邓岳君(53岁、无业)、陈多伟(57岁、货车司机)和徐汉光(72岁、退休人士),于今年9月8日,作为“支联会”在香港的干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协助管理该组织的人士,并已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条送达通知,而没有遵从根据该通知的规定。5人早前否认控罪,案件排期至10月21日先作审前复核。 至于邹幸彤另申请放宽两案的保释法律程序报道限制(《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P条〈对报导保释法律程序的限制〉),也同样被罗德泉拒绝。 据港媒9月25日报道,反中乱港32年的“支联会”当天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大比数通过解散议案。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当天在电台节目中表示,警方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行使权力,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过程中已向对方提供事实及证据,警方会根据“支联会”的解释,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详细的报告,由行政会议去考虑是否接纳警方的意见,撤销“支联会”的公司注册。邓炳强还表示,任何组织都有权自行解散,但如果组织有违法行为,并不会因为解散而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表示,香港“支联会”宣布解散,是这一反中乱港组织的必然下场。我们坚决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支联会”的涉嫌违法行为继续调查、依法追究到底。 中央出手 香港局势趋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