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2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上海科创中心打造张江区域创新极,明确三个“张江”功能定位 张江高科技园区成立于1992年7月,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中南部,是上海乃至全国高新技术发展园区的先行者之一。日前,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条例草案中提出打造张江区域创新极,明确了三个“张江”的功能定位,为统筹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张江科学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极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草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张江的功能定位,具体包括:依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载体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园的功能,把张江科学城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科学城;依托科技创新中心承载区的功能,把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示范区域。 条例草案中明确,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关键举措和核心任务。上海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张江科学城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市在张江科学城集中布局和规划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与国内外其他区域创新要素的协作对接,引导集聚高水平创新型大学、科研机构和跨国企业研发中心,吸引全球顶尖创新人才在张江科学城创新创业。 条例草案提出,上海市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把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基础平台;依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载体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园的功能,把张江科学城建设成为科学特征明显、科技要素集聚、环境人文生态、充满创新活力的世界一流科学城;依托科技创新中心承载区的功能,把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示范区域。 张江科学城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尊重科技创新人才多样化需求,提升高品质国际化的城市服务功能,打造以科创为特色,集创业工作、生活学习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新型宜居城区。 在政策支持方面,上海市人民政府以及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通过“一网通办”、依法委托或者在张江科学城开设服务窗口等方式,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支持在张江科学城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和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审批改革创新。同时,支持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管理体制机制、财税政策、人才政策、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与股权激励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 此外,上海市还将支持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对自贸试验区实施的创新举措,具备条件的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实施。 条例草案还提出,上海市的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各区有关科技创新的政策以及体制机制改革举措,应当优先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园区施行。 在相关保障方面,上海市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关项目。 上海市规划资源部门统筹落实各园区重大战略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优先保障各园区其他建设项目。 条例草案于9月25日至10月10日期间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